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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内强制实行实名存款制?

1999-05-0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许昌兵莫春)日前有媒体报道了“国内各家银行极可能月内将对居民储蓄存款强制实行实名制”的消息后,在读者中引起很大反响,记者今天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虽然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实行存款实名制的相关规定送到了国务院法制办,但是因目前尚未接到国务院的批复,所以究竟月内能否实行存款实名制度还不知道。

据媒体报道,“存款实名制度”规定,居民到金融机构办理储蓄存款时,必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银行员工有义务给予记录,并要求存款人在存单上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

中国在居民储蓄制度上一直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基本原则,银行员工在办理存款业务时,根本不管存款人的姓名是否真实。据调查,目前在银行假姓名、代码存款的现象相当普遍。

在这种背景下,许多国有单位用化名将公款私存,以便于个人使用。更有一些贪污、受贿以及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收入,被以假名存入银行,逃避了司法检查和税收管理。这就不仅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隐蔽场所,也使国家税收大量流失。

分析家认为,储蓄存款实行实名制将有助于防止腐败、洗钱等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一些高收入者的纳税行为也是一种约束,并且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因为目前国内重名现象非常严重,当存款人在需要提前支取或挂失时,常常不能得到及时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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